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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22 1: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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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为法律顾问的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规章。 2、协助法律顾问的当事人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的法律文件。 3、接受法律顾问的当事人委托,参与项目谈判。 4、接受法律顾问的当事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法律顾问的当事人要求,以甲方授权声明。 6、接受法律顾问的当事人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的种类和条件 1、一般法律顾问:正常收费 2、特殊法律顾问:特殊法律顾问就是指365元法律顾问 1)特殊法律顾问的条件 A、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B、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C、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D、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伤,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E、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F、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它收入的; G、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个人,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H、其它情形确实需要个人法律顾问的 2)特殊法律顾问的优惠项目 A、免费代理两件案件 a、两件案件的诉讼地点必须在海淀区内; b、两件案件不涉及财产; B、免费法律咨询 可享受免费咨询的条件是来到浩东律师事务所咨询。 C、代替法律顾问的当事人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的法律文件收取费用打五折。 D、代理正常案件收取的费用打八折。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特殊法律顾问费用是365元。 2、一般法律顾问费用是3650元。 3、法律顾问当事人每年支付浩东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费,每年协议年度开始五日内一次性缴纳当年的法律顾问费。 4、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法律顾问当事人应另行向浩东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费用标准仅收取法律顾问当事人正常标准的八折费用。 5、律师受法律顾问当事人委托,从事与法律顾问当事人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费用时,由法律顾问当事人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 6、如果法律顾问当事人不支付有关费用,浩东律师事务所有权中止或解除法律顾问合同并且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 2005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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