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华网陕西频道
为依法、妥善处理好各类疑难复议案件,陕西省政府建立了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要求行政复议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并拿到应诉人员资格证。这是记者8日从陕西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素质,陕西省规定行政复议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并拿到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政府法制办每年对全省的行政复议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考试,根据培训情况建立培训档案。截至目前,陕西省共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并已为600余人颁发了行政复议资格证。
为保证案件质量并提高效率,陕西省还将受理和审理相分离,审理上实行主办、协办共同负责,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简化复议案件内部审批程序,以提高办案效率。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的维持决定,由省政府领导签发;对只涉及行政复议程序方面的审批事项,因案情复杂需延期作出复议处理决定的、或决定终止的案件等,酌情报省政府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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