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试行
为加强本所的业务管理,规范收费标准,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标准》。本《收费标准》是本所律师与客户洽商业务收费的基本依据。
一、代理诉讼一审及仲裁案件
1.代理民事、经济、行政、仲裁案件
①、代理费:
A、普通民事、经济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代理费5000—10000元;房产纠纷案件难以确定标的的,代理费10000—20000元;到外地办案或本地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到外地办理行政案件,代理费不低于30000元;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行政案件代理费不低于60000元。
B、涉及财产标的的,按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但最低不低于5000元(房产纠纷最低不低于10000元,行政案件或到外地办案代理费最低不低于20000元,到外地办理行政案件代理费不低于30000元)。
争议标的比例代理费
| 争 议 标 的 |
比例 |
代 理 费 |
| 10万元以下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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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标的的8% |
10万—50万元
|
7%
|
8000元加标的10万元以上部分的7% |
50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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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6000元加标的50万元以上部分的6% |
100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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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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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0元加标的100万元以上部分的5% |
500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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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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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000元加标的500万元以上部分的4% |
1000万—5000万元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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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000元加标的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3% |
5000万—1亿元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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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000元加标的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2% |
| 1亿元以上 |
1% |
2666000元加标的1亿元以上部分的1% |
②、办案费:
A、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复印、打印、误餐等费用实行包干制,按以下标准收取:
a.、北京市内(城八区)案件人民币10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
b、.北京市郊区案件人民币20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
c.、外地案件差旅费实报实销,另收异地办案补助费每位律师1000元整。
B、办案所需其他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2.代理刑事案件
①、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含检察院自侦),代理费12000元,市内交通、通讯、复印、打印、误餐等费用1000元;审判阶段代理或辩护费12000元,市内交通、通讯、复印、打印、误餐等费用1000元。律师如需到外地出差,差旅费等实报实销。
②、如上述三个阶段一次性委托,代理费20000元,市内交通、通讯、复印、打印、误餐等费用2000元。
③、办案所需其他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④、外地刑事案件,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含检察院自侦),代理费20000元;审判阶段代理或辩护费20000元。另收异地办案补助费每位律师1000元,差旅费等实报实销。
如上述三个阶段一次性委托,代理或辩护费36000元。另收异地办案补助费每位律师2000元,差旅费等实报实销。
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二、代理诉讼二审案件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取,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三、代理再审(申诉)案件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二倍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四、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代理执行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五、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①、普通的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
合 同 标 的
|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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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理 费 |
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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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
10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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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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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加10万元以上部分的1% |
50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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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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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加50万元以上部分的0.9% |
100万—500万元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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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元加100万元以上部分的0.8% |
500万—1000万元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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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00元加500万元以上部分的0.7% |
1000万—5000万元
|
0.3%
|
77500元加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3% |
5000万—1亿元
|
0.2% |
197500元加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2% |
| 1亿元以上 |
0.1% |
297500元加1亿元以上部分的0.1% |
②、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不低于2000元;
③、涉及财产关系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按财产标的的2%收费,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律师见证按财产标的的1%收费,但最低不低于2000元。
④、可按律师服务时间收费,1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
⑤、重大疑难复杂的另行协商。
2、公司设立
按所注册资本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费——
注册资本金额
|
律 师 费
|
10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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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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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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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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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1000万元
|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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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5000万元
|
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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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万元以上 |
200000元 |
3、公司改制
按所涉及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费——
涉 及 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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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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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费 |
100万元以下
|
|
100000元 |
| 100万—500万元 |
3%
|
100000元加100万元以上部分的3% |
| 500万—1000万元 |
2% |
220000元加500万元以上部分的2% |
| 1000万—5000万元 |
1%
|
320000元加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1% |
| 5000万—1亿元 |
0.6% |
720000元加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6% |
| 1亿元以上 |
0.1% |
1020000元加1亿元以上部分的0.1% |
4、股权转让
5、股票上市 按上市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费——
上 市 金 额
|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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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费 |
| 5000万元以下 |
|
500000元 |
| 5000万元—1亿元 |
0.5% |
500000元加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5% |
| 1亿元以上 |
0.1% |
750000元加1亿元以上部分的0.1% |
6、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8‰收取。
7、以上非诉讼业务所需相关费用(交通费、翻译费、查询费、复印费、打印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行实报实销。
六、法律咨询
每小时100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七、代书法律诉讼文书
每件收费200—2000元。
八、代理涉外案件
涉外(含涉港、澳、台)的案件收费最低不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二倍。
九、常年法律顾问
根据客户的经营规模、主业领域和法律服务量的不同,分成以下几类计费:
1、年顾问费2-5万元人民币,律师工作时间双方协商;
2、年顾问费5-10万元人民币,律师工作时间双方协商;
3、年顾问费10万元人民币以上,律师工作时间及方式根据客户需要由双方协商议定。
必要说明: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期间,除法律咨询工作之外的其它法律服务项目的收费,根据本《收费标准》的规定优惠20%计取。本《收费标准》未能列入的法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本规定所列律师费,一般应在相关的法律服务协议订立后收交本所财务部。特殊情况需要分期收取的,应经所主任批准,并应在协议订立后最少收取全部律师费的50%。剩余律师费最迟应在服务项目完毕前收回。
十一、本《收费标准》经本所合伙人会议批准后施行。
十二、本《收费标准》的修改权和解释权由本所合伙人会议实施。
十三、不符合本标准的收费,须经本所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
※ 以上标准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