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08年6月1日以后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人员进行第一期集中培训报名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规定,北京市律师协会对2008年6月1日以后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人员,进行为期四周的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即日起至2008年11月20日开始第一期集中培训报名,各律师事务所看到通知请及时提示本所相关人员。
报名提示:
1、实习律师培训报名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进行。
步骤:登陆首都律师网(http://www.bmla.org.cn)→点击北京律协实习律师预报名系统→进入后按照提示点击“新实习律师报名”?→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人员所需了解具体培训事项,请点击“新实习律师报名”后,参阅“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08年6月1日以后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的说明”的规定。
注:请各所务必在报名截止后注意及时查看网上相关培训信息。 |